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共享充电宝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

作者:来源: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:2025-11-12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“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共享充电宝供应商遴选项目”进行遴选采购。欢迎业界优秀企业参加遴选。

一、项目名称: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共享充电宝服务供应商遴选

二、遴选文件领取时间:20251117日起至20251124日止(节假日休息),每天8:30-11:30、14:00-16:30(北京时间)。

三、采购内容:

拟在我校昌平校区内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第一教学楼、第二教学楼、图书馆、大学生活动中心公共场所投放12组充电宝机柜。选取专业、优质、可靠的服务单位,为师生提供充电自助服务。

备注: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人。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。

四、遴选文件领取地点及方式:

本次遴选文件全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,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遴选文件的竞标者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竞标。

五、遴选公告渠道:北京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(http://hqbzb.buct.edu.cn/)。

六、现场踏勘环节:本次公开遴选校内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环节。

七、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投标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;

2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3.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、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之外的供应商;

4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
5.供应商近三年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活动;

6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;
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
八、领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:

1.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未做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;

2.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

3.法人授权委托书(法人签字或人名章,如投标人为法人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);

4.联系人、联系方式;

请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:hbb@buct.edu.cn,并注明领取“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共享充电宝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”标书。

遴选单位:北京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

联系人:范老师    电话:13911855263

九、响应文件的递交:

(一)递交文件时间:20251125日起至2025125日(节假日休息),每天8:30-11:30,14:00-16:30(北京时间)

 递交文件截止日期202512516:30(北京时间)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

(二)递交文件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